中纪委通报三河招牌改色事件:这些教训必须深刻汲取

2871png

近年来,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,然而在追求"整齐划一"的美观效果时,一些地方却频频出现"一刀切"的形式主义乱象。从沿街商铺统一招牌被吐槽"丑出天际",到商户被迫承担高额改造费用,这些现象不仅引发群众强烈不满,更暴露出基层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。近日,中纪委通报河北三河市违规强制商铺招牌改色事件,再次将城市管理中的形式主义问题推上风口浪尖。

行政命令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

三河市在未充分论证、未听取商户意见的情况下,强制要求沿街商铺将招牌改为特定颜色,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中"不得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"的规定。更令人震惊的是,当地政府竟以"影响市容"为由对未按要求改色的商户进行处罚,这种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完全背离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。城市管理需要法治思维,任何行政决策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,绝不能以"美化市容"为名行违法行政之实。

形式主义背后是扭曲的政绩观

透过三河招牌改色事件,我们看到的是某些地方政府追求表面政绩的浮躁心态。整齐划一的招牌看似"美观",实则是官员追求"立竿见影"政绩的表现。这种重形式轻实效的做法,不仅浪费公共资源,更损害政府公信力。城市治理应当以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为核心,而非打造供上级检查的"盆景工程"。中纪委此次通报直指问题本质,警示各级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,把精力放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。

城市治理需要尊重市场规律

商铺招牌作为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的一部分,理应得到充分尊重。统一改色不仅增加了商户经营成本,更抹杀了商业街区的多样性与活力。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政府当好"服务员"而非"指挥员",通过科学规划引导商户自发形成特色街区,而非用行政手段强行干预。此次事件也提醒我们,城市治理现代化必须遵循市场规律,尊重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,才能实现城市活力与秩序的统一。

中纪委对三河招牌改色事件的通报,为全国城市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。城市治理是一门科学,更是一门艺术,需要在法治框架下平衡各方利益,尊重市场规律,避免形式主义。只有真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,才能让城市管理既有"面子"更有"里子",既有"秩序"更有"活力"。